弘金地国际网球学院 9 天前
2022年弘金地国际青少年网球巡回赛5月从深圳启航
不知不觉8站赛事已完结。
倒数第3站大连站报名开启,
进军总决赛的机会不多了,球员们抓紧机会哦!
比赛时间为8月22日至24日,
各组别签位为32签,每人限报一个组别,不允许兼项,
本站具体竞赛章程如下。
一、主办单位
金地集团
深圳市弘金地体育集团有限公司
弘金地国际网球学院
二、承办单位
深圳市弘金地体育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
三、赞助单位
Wilson威尔胜中国
四、竞赛时间
2022年8月22日-24日
五、竞赛地点
弘金地·大连湾金地网球中心
六、竞赛项目
U10男单、女单(使用过渡绿球)
U12男单、女单;U14女单、U14男单(使用成人球)
比赛签位:32签
七、竞赛资格
U10(201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均可报名参加)
U12(201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均可报名参加);
U14(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均可报名参加);
注:1、参赛运动员须持公安机关核发的身份证原件(外籍运动员须持护照原件),经确认后方可参赛。
2、身份虚假者禁止参赛。已参赛者,一经发现身份弄虚作假,取消其比赛资格,取消其已获得的成绩和积分,并根据其情节给予禁赛等处罚。
3、运动员不得在同一站赛事中同时参加2个年龄组别的比赛。
4、参赛的球员须在中国网球协会个人会员网上登记(网址:ctj.imcta.cn,)如未按时注册,则积分无法录入。
八、报名方式
1、费用:200元/人
2、报名方式:网球智能服务系统 (报名前需在系统进行运动员注册 )
3、报名截止日期:2022年8月19日12时(报名截止后,组委会将不再接受任何报名)
4、承办方联系电话:季教练 15542494980(如遇疫情改变时间或取消赛事,见补充通知)
5、报名截止后,若球员因个人原因无故退赛,报名费用不予退回。
注:请各位球员及家长朋友在报名前详细阅读参赛要求,可提前进入报名系统下载好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》、《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》文件,签署完成后待报名开放上传即可,经审核文件不符合规范者,系统将进行强制退费。
九、竞赛办法
1、竞赛规则采用中国网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网球规则。
2、本站比赛采用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,第二阶段淘汰赛的赛制,决出冠、亚军,四强为并列第三名,5—8名并列第五名。若某组别报名不足24人,则直接进行单淘汰赛赛制,直至决出冠亚军。
3、小组赛均采用四局无占先赛制,局分3-3时进入抢五,每打4分换一次边;小分4-4时,一分决胜。淘汰赛采用6局无占先赛制,6-6平后抢七决胜,抢七局需净胜2分。(注:所有擦网进区发球均有效)
4、同小组中两名球员胜负场次一样,则根据两名球员的胜负关系决定小组名次,若三名或三名以上球员的胜负场次一样,则根据胜负场次相同球员的净胜局数决定小组名次,若局数相同则根据净胜分数决定小组名次。
5、比赛为信任制,若场上发生争议,请第一时间联系巡场裁判及工作人员。
6、特殊情况下,为使比赛顺利进行,主办方及承办方有临时更改赛制的权利。
十、比赛用球和设施
比赛使用标准网球场地,U10组别使用过渡绿球,其他组别均使用标准球。
十一、经费
参加各站比赛选手、教练员及随行人员的一切费用均自行解决。
十二、奖励
1、 各组别冠军可获得弘金地国际网球学院4000元训练代金券一张 及其他实物奖励。
2、 各组别亚军可获得弘金地国际网球学院3000元训练代金券一张及其他实物奖励。
3 、各组别四强可获得弘金地国际网球学院2000元训练代金券一份
注:代金券仅可在弘金地国际网球学院坪山总院使用, 且至少需报名一周全天班,一周仅可使用一张券
十三、提供肖像权与放弃索赔
选手一旦参赛,就自动无偿提供给主办方和承办单位及赞助商在比赛中拍照、使用和展示照片的永久权利。作为参赛条件之一,所有参赛人员同意放弃因比赛中受伤或遭受损失(往返途中或比赛过程中)而向金地集团、深圳市弘金地体育集团有限公司、弘金地国际网球学院、赛事组委会、比赛承办单位和地方政府索赔的权利。
十四、运动员服饰
参赛选手上场比赛、赛前练习时应体现出自身的职业操守,应穿着洁净的网球运动服饰及装备。请勿穿有其它网球俱乐部或网校logo以及标识的T-shirt上场比赛。
十五、对参赛选手违反行为准则的处罚
1、处罚程序:
(1)赛场违纪:由裁判员记录违纪行为与罚分通知单,交由裁判长负责实施;(2)场外违纪:由裁判长直接实施处罚;
2、处罚办法:
(1)根据运动员违反行为准则的条目,扣罚该名选手的积分;
(2) 运动员严重违反行为准则,将根据情节取消其比赛资格,并在赛区给予通告;
(3) 运动员处罚结果要登记在运动员参赛记录中;
(4)被处罚者如有异议,可向赛事组委会提出申诉。申诉办法为:由被处罚者本人以书面形式提交,由赛事组委会核查做出维持原判或取消原判的结果;如取消原判则恢复积分。申诉时限为接到罚分通知后两小时内有效。组委会的审定为最终结果。
十六、陪同人员不良行为
1、 任何时候,特别是参赛人员到达赛区或比赛期间,参赛选手的教练员、家长或其代理人等不得有任何对承办单位、赛事、其他选手、裁判人员或网球运动本身造成不利影响的言行。
2、 参赛选手的教练员、家长或其代理人等,有对其他参赛选手参赛资格,赛风赛纪、竞赛组织与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反映和检举权利,需要以书面的方式,通过正常的管道提交至赛事组委会。 对于不负责任的无中生有、捏造事实、造谣惑众的行为对其他选手、家长、教练员以及裁判员、竞赛管理人员、赛事承办单位等进行诋毁与诽谤,将视为非体育道德和故意扰乱竞赛秩序行为。并根据情节给予劝诫、警告、取消该名选手参加某场比赛或全部比赛的资格。
十七、相关防疫政策
因疫情防控原因,赛事不接受来自及途经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球员参赛,具体参赛防疫政策以当地最新发布为准。
未尽事宜由主办方另行通知